根据《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细则》和《宁波市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宁波市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慈溪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名额:招聘17名,由慈溪市总工会派驻所辖镇(街道)总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地点:慈溪市总工会(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710室),联系人:周老师,咨询电线.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工会网(、慈溪人才网(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电子版、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隐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检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名额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为1个的予以取消)。
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最重要的包含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2020年10月2021年9月)、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和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浙江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和慈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前2个工作日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对象按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和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体检对象依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总工会核准后,在宁波工会网(和慈溪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慈溪市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1.帮助指导辖区内基层企业和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依法建会、职工依法入会;参与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3.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业和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4.组织并且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