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0年1-6月份,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汽车行业产销出现大幅度地下跌、行业竞争加剧、主机厂把降本压力向汽车零部件企业传递、汽车密封条行业整体赢利下降、部分汽车厂商出现大幅亏损,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带领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的策略和工作目标,重视行业变化趋势,努力提升研发水平,积极开拓新的优质客户、持续开发新产品;优化供应链管理,大幅消减原材料成本,严控管理费用,努力有效化解成本压力;致力于规范公司治理,着力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产品性价比逐步提升,客户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有序扩展产能,持续提升设备等级,积极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综合竞争优势不断扩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下降16.8%和16.9%。受此影响,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滑,但远好于行业水平。
2019年,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下滑带来的坏因,高度关注行业一流车企,进行战略性业务结构调整。依据公司内部评级淘汰一批风险高、发展潜力低的客户,并启动了诉讼程序对应收款进行了追讨;集中资源对接主流车企和主流车型,通过上汽大众的质量体系审核,并进行产品开发。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吉利、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一汽轿车、奇瑞、广汽、长安、东风日产、上汽通用五菱、伟巴斯特、上海滋荣等众多优秀客户。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与上汽、吉利、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同步开发新能源汽车密封条,项目进展顺利,多款车型实现量产。
公司和浙江大学合作共建“浙大仙通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积极参与汽车密封条行业标准制定,拥有五十二项行业专利。
2019年,公司通过与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伟巴斯特等国内一流客户的对接磨合,可制造性设计(DFM)、模具型面设计辅助技术、CAE辅助分析技术、三维模具结构设计制造等技术得到显著提升;完成汽车密封条挤出口型流道设计模流分析软件开发应用、双色橡胶复合门框密封条、磨头对接机的开发与应用、多复合异型截面玻璃导槽等多项技术革新和应用。工模设计开发能力有较大进步,研究院4个开发部有能力进行欧式导槽的角模设计开发。自动化工装、防错工装的较大推广;通过通用的BIQS认可,研发能力再上新台阶。
公司8000万米汽车橡胶密封条项目完成土建,两栋厂房已经交付使用,新增七条生产线,购置了三坐标测量仪、一体式冲切设备、360度轮廓检测设备、泥槽机器人生产线、弥可罗微波、智能卡扣机、奥地利PE对接机等行业内高端的设备设施。推广头道、门框条角部喷涂产品全过程挂链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加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9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0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0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4号《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发行价格21.84元/股。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6的银行账户70,280,000.00元,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7802的银行账户319,120,400.00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账号为86的银行账户72,910,000.00元,合计462,310,4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6,0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0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密封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